“评估二十几万,连我的成本都不够,其他人都签字了,就剩我没有签字”。
李先生是黑龙江省某市的居民,最近,他的粉条制作作坊面临征收,由于评估不合理,他迟迟没有签字。
李先生说:“粉条制作作坊占用的是国有土地,有土地证和房产证,土地证上只有三百多平米,剩下的两千多平米是超占面积,当时有注明了‘国家有权随时无偿征收超占土地面积……’,我房屋的建筑面积是五十几平米,另外还有几百平米的库房等附着物。”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评估公司也需要被拆迁户选择。而李先生收到的评估单上,评估机构是有征收方选择的。
最让李先生不满的是,李先生的上千平米的建筑仅仅评估了二十几万元,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“连成本都不够”。其中,李先生单发酵池这一项,就投了二十多万元,最后的评估结果也只有投资的十分之一。
除了《房屋征收公告》和评估单,李先生再没有看到过其他文件,这使得他对此次征收的合法性存在疑问。他觉得更能证实这一观点的是征收方的含糊不清,李先生注意到,在征收公告上只含糊地写了个“促进发展”,具体项目只字未提,但是评估单上则是写明是“宝山区温泉小镇建设项目”。
在李先生看来,他的房屋是合法的,并且有土地证和房产证,但是拆迁给的补偿太低,无法保障他拆迁后的日常经营,既然拆迁的原则是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那么他的生活将因为拆迁而大大降低,就非常不公平。
因此,李先生决定,委托律师代理案件,争取合法权益,争取利益最大化,目前,盛廷律师已经承接此案,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李先生的合法权益,